按照住建部要求,省住建厅制定了《四川省建筑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工作方案》,选择泸州市作为此次质量评价试点单位,从明年开始将推及全省。受住建厅委托,建科院具体负责此次试点工作的开展。
此次质量评价试点工作为省内首次,无先例可循,且时间紧、任务重,一周内需完成15个建筑工程项目的实体质量评价、5个住宅项目的建筑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现场调查,并在两周内出具评价报告初稿。
建科院高度重视此次任务,迅速抽调技术专家和工作人员26人组成评价工作组,院副总工程师何开明任项目总负责人,院下属监理公司作为具体实施主体,院下属检测中心和标准院共同参与。
11月9日,质量评价工作组进场后,白天开展现场工作,晚上开会汇总问题、整理资料、准备第二天的工作。经过一周奋战,于15日完成现场工作,19日向泸州市住建部完成质量评价反馈,并完成评价报告初稿,按期圆满完成任务,得到住建厅和泸州市住建局的一致肯定和高度赞扬。
此次评价试点工作,充分彰显了建科院的专业技术实力,积累了丰富的工程质量评价经验,为今后省内大范围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。质量评价工作组将认真总结,形成一套完善高效的工作方法,为住建厅掌握全省建筑工程质量水平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,为促进我省建筑工程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