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招标公告发出后,部分报名意向单位反映无法及时到现场报名、现场递交投标文件、邀标文件部分表述不合理等问题。经本次采购相关人员集体讨论后决定,对邀标文件做以下更改:
(1)增加邮箱报名方式。采用该方式的报名单位请于2015年10月16日17:00前,将报名所需文件扫描后发送到本单位联系人邮箱,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。
(2)增加邮件递交标书方式。采用该方式递交标书的需在2015年10月19日9:00前递交至本单位联系人处,以收到快递的时间为准。
(3)取消邀标文件第3页报名时对“安全生产许可副本”该项文件的要求。
(4)邀标文件第40页《声学实验室材料清单及报价表》最后一栏的备注“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项目,并作出相应说明。”更改为“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减项目,并作出相应说明。”
(5)邀标文件第11页5.1“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参加,否则视为废标。”更改为“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参加,另须派一名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,否则视为废标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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